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

給蘋果公司的公開信 全球消費大眾:一人一信、督促Apple、改革勝華!

To Apple Inc.

蘋果公司長期以來在新科技發展與應用上一直是全球領導品牌,並使得貴公司的商品,行銷全球風行不墜,就如同蘋果公司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宣示上所公開指出,這些全球熱銷的商品生產過程,絕不該是在剝削勞工的情況下生產而成。

但很遺憾地,經過幾個月對貴公司供應商勝華科技的行動與調查,我們發現勝華科技有數項嚴重違反貴公司供應商行為準則事項,但貴公司至今仍渾然不覺。今天這封公開信及相應的行動,為的是希望貴公司基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承諾,要求勝華科技及其它供應商,符合國際勞動人權標準,給予在第一線生產貴公司產品的勞工,應有的人權保障。

勝華科技從去年開始,對於台灣廠及中國大陸廠的員工,開始進行種種的人事成本緊縮,包括了強迫放無薪假、津貼取消、縮減加班費及三節獎金取消等等(詳見勝華科技公司違法暨違反供應商行為準則事項)。不論是台灣或中國大陸的勞動法令,變更勞動契約,都需要員工同意,但勝華科技不僅未取得員工的同意下悍然執行,甚至強迫員工接受。並且在尚有鉅額盈餘的情況下,大量解雇勞工,這也違反台灣的勞動法令。

當勝華科技員工依法據理力爭時,勝華科技不僅未收回成命,甚至更進一步打壓員工,對勝華員工及援助員工的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提告,這也違反了貴公司訂定的「供應商行為準則」中保護「吹哨者」的規定。

而最基本的飲食問題,勝華科技的表現也相當離譜糟糕,勝華科技東莞萬士達廠縮減伙食經費,每人每日的伙食費從一天人民幣8元,縮減為人民幣4.5元,根據員工陳述,每天飯菜都不知道煮成一陀不知道是什麼東西,然後還有餿味,菜盤還有鐵鏽,4月3日,還爆發了百人食物中毒送醫院,如此嚴重的事情,我們卻發現貴公司至今沒有介入,要求勝華科技改善。

以上勝華科技的許多違法事項,包括縮減加班費,台灣勞政主管機關經過勞動檢查後,確定違法。

而東莞萬士達廠,由於廠方長期漠視勞工權益,也沒有根據貴公司的供應商行為準則,設置匿名申訴制度,使得許多問題遲遲不得解決,終於在今年4月15日晚上爆發三天的大罷工,這麼嚴重的事情,我們至今也看不到貴公司有任何的行動。

貴公司供應商違反勞動人權準則已經不是第一次了,2006年鴻海富士康就曾經爆出血汗工廠爭議,相信貴公司知之甚詳。2008年,香港勞工團體SACOM又調查出一個案例,在珠三角設廠製作iPhone攝影鏡頭及其他組件的台資廠致伸,又發現規避保險、超長工時、工作傷害等問題。
現在再加上勝華科技的案例,我們認為,貴公司或許在新科技的開發與應用上有傑出成就,但同時,卻在管理及查察供應商的能力上,有相當嚴重的缺漏,所以我們提出下列四點訴求,並於5月31日前具體承諾:

1. Apple必須按照供應商行為準則,立即要求勝華撤回在台灣及中國大陸的解雇令,並且要求勝華停止對台灣廠及中國大陸廠工人秋後算帳。

2. Apple必須按照供應商行為準則,立即要求勝華改善勞動條件。

3. Apple必須要求勝華允許第三方勞工團體入廠進行勞動檢查,公開事件,追究責任。並且根據勞動檢查結果及勝華科技的改善狀況,立即檢討對勝華科技的訂單。

4. Apple必須尊重勞工代表的意願,立即與勞工自主選出的勝華台灣廠及中國大陸廠工人代表直接對話,有效監察企業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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